| 网站首页 | 信息中心 | 图片信息 | 资源下载 | 雁过留声 | 党建园地 | 政务公开 | 
您现在的位置: BHFDA >> 信息中心 >> 政策法规 >> 制度 >> 内部管理 >> 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
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制度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制度
作者:红色经典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8-19

 

一、日常公用支出(不包括工资)单笔超过3万元(含3万元),基本建设支出单笔超过10万元,须填报《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》(见附件),报市局批准。

二、《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》由市局根据省局格式统一制定格式,作为单位财务报销的原始附件。没有经过审批的大额资金审批表,单位财务人员不得支付和报销款项。

三、严禁将同一支出项目化整为零,逃避审批程序。

四、对单位价值2万元(原始价值)以上的资产的报废、有偿转让、无偿转让,需要报市局审定。

五、严禁将本单位资金外借。系统内部单位之间确需临时拆借的,执行上述审批办法。

文章录入:红色经典    责任编辑:红色经典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
  • 财务管理工作制度

  •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