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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制度 | |||||
| 作者:红色经典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8-19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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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日常公用支出(不包括工资)单笔超过3万元(含3万元),基本建设支出单笔超过10万元,须填报《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》(见附件),报市局批准。 二、《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》由市局根据省局格式统一制定格式,作为单位财务报销的原始附件。没有经过审批的大额资金审批表,单位财务人员不得支付和报销款项。 三、严禁将同一支出项目化整为零,逃避审批程序。 四、对单位价值2万元(原始价值)以上的资产的报废、有偿转让、无偿转让,需要报市局审定。 五、严禁将本单位资金外借。系统内部单位之间确需临时拆借的,执行上述审批办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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