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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滨海局四项措施开展“警示教育月”活动 | |||||
| 作者:孙权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7-8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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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召开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,认真传达学习市局有关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文件精神,强调开展“警示教育月”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切实增强局全体同志参与“警示教育月”活动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自觉性。二是通过寄发《征求意见函》和开展执法行为评议等形式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涉药单位的意见和建议,摸准基本情况,在此基础上,制定切实可行的“警示教育月”活动方案,并根据发现的新问题,新情况,及时调整、充实方案。三是采取学习讨论省局纪检组编写的《案件剖析教育材料》所有案件、观看正反典型教育片、撰写心得体会、举办小型演讲活动和组织党政纪条规测试等方式进行,着力提高活动成效。四是以科室为单位组织讨论,认真查找现有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,进一步推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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