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网站首页 | 信息中心 | 图片信息 | 资源下载 | 雁过留声 | 党建园地 | | |
| 您现在的位置: BHFDA >> 信息中心 >> 食品安全信息 >> 食品政策法规 >> 文章正文 |
|
|||||
| 关于印发《江苏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(试行)》的通知(苏卫应急〔2007〕35号) | |||||
| 作者:未知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9-26 | |||||
|
各市卫生局,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卫生监督所: 今年以来,我省部分地区因水源污染导致生活饮用水供水危机,给当地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等带来极大影响。按照省委领导同志提出的“确保年内不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,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,确保社会稳定”的目标要求,为指导、规范各地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,有效预防、及时控制和消除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及其危害,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维护社会正常秩序,依据国家、省有关法律、法规和预案等规定,我厅组织制定了《江苏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(试行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,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报我厅卫生应急办公室。我厅以苏卫法监〔2003〕37号文件下发的《江苏省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(故)处理卫生监督工作预案(试行)》同时废止。 附件:江苏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(试行) 二○○七年九月七日 抄送:卫生部应急办,省政府应急办,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卫生监督所。 |
|||||
| 文章录入:红色经典 责任编辑:红色经典 | |||||
| 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 | |||||
| 最新热点 | 最新推荐 | 相关文章 | ||
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 |
|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站长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 | | |
![]() |
盐城市滨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 站长:红色经典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