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网站首页 | 信息中心 | 图片信息 | 资源下载 | 雁过留声 | 党建园地 | 政务公开 | | |
| 您现在的位置: BHFDA >> 信息中心 >> 工作文件 >> 文章正文 |
|
|||||
| 关于盐酸麻黄碱滴鼻液转换为处方药的通知 | |||||
| 作者:sfda 文章来源:sfda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7-16 | |||||
|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药品监督管理局): 2001年,盐酸麻黄碱滴鼻液被遴选为非处方药。根据《反兴奋剂条例》和《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国食药监安〔2004〕101号)要求,现决定将盐酸麻黄碱滴鼻液由非处方药转换为处方药,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2008年7月31日后,盐酸麻黄碱滴鼻液标签和说明书应按处方药要求出厂。 二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已按非处方药上市的盐酸麻黄碱滴鼻液,按处方药管理,在有效期内凭处方销售使用。 三、请尽快将有关事宜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、经营企业。
|
|||||
| 文章录入:红色经典 责任编辑:红色经典 | |||||
| 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 | |||||
| 最新热点 | 最新推荐 | 相关文章 | ||
| 没有相关文章 |
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 |
|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站长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 | | |
![]() |
站长:红色经典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