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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,各直属事业单位: 为做好2008年度全省药学专业(药品)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,根据有关规定,我局拟对药学专业(药品)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(以下简称专家库)进行补充调整。现就做好专家库人选上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 上报人选的条件 省内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从事药品研发、生产、经营、监督、检验工作,且担任副主任药师(含副主任中药师)及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,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,公道正派、综合素质好。 二、上报工作要求 各市局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报送本地区专家库人选材料;各直属事业单位专家库人选材料直接报送省局人事教育处。 专家库人选材料(指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,见附件)请于2008年6月20日前报送省局人事教育处。(联系人:刘小强;联系电话及传真:025-83209351;电子邮箱:liuxq@jsfda.gov.cn。) 三、有关说明 根据有关要求,专家库将进行较大规模扩充。请各单位尽量扩大选拔范围,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,更多地推荐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尤其是中青年专家,以进一步扩大专家库的规模,提升我省药学(药品)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水平。 附件:1.江苏省药学专业(药品)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登记表 2.江苏省药学专业(药品)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名册 (附件表格请自行登陆/bbs下载)
二○○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|